洞房夜,隐疾王爷睁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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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与清平侯府不过是一墙之隔。
沈清歌费力地攀上墙头,透过侯府斑驳的葡萄架,藤椅上紧密纠缠的两个人影,令她如遭棒击,差点一头栽落下去。
男的是清平侯府世子褚文靖,与沈清歌早有白首之约的未婚夫婿。
女的是沈清歌同父异母的继妹,沈府二小姐沈明雅。
此时,沈明雅衣领半敞,伏在褚文靖的胸口,面飞红晕,风情万种。
“九王府迎亲的花轿就要到了,你真舍得将我姐姐嫁给那个活死人冲喜么?”
褚文靖的手不安分地在她的腰间游走,轻佻地挑起她的下巴。
“为了你这个小妖精,本世子有什么舍不得的?我可是花费了一千两银子打点钦天监,才编造出这冲喜的借口,改了她的生辰帖,逼她悔婚另嫁。”
沈明雅像只水蛇一般,拧了拧腰:“痴心女子负心汉,可怜我那姐姐还在闺房里眼巴巴地盼着你,带她远走高飞呢。”
“这叫稳兵之计。否则,她能老老实实地等着花轿临门吗?战北宸已经整整昏迷了三个月,李御医都说他活不过这几天。嫁过去要么陪葬,要么守寡。我娶你不就是顺理成章?”
沈明雅的舌尖扫过褚文靖突兀的喉结,在他耳边吐气如兰。
“陪葬?岂不便宜了她?我要她为了苟活,像一条狗一样匍匐在我的脚底下。亲眼看着我是怎么睡着她的男人,享受着原本属于她的富贵荣华。我要教她受尽凌辱与折磨,生不如死!”
褚文靖被撩拨得血脉偾张,一个翻身,将她压在身下。
“小妖精,就喜欢你这股狠辣劲儿,就连自家亲姐姐都不放过。”
沈明雅心口起伏,绣着白猫捕蝶绣样的鞋尖翘了起来。
“她算什么玩意儿?若非是她,我才是将军府嫡出的大小姐,侯府婚约也应当是我的,又何须夜夜翻墙,与你偷偷摸摸地私会?”
“这才刺激,本世子就喜欢这一口。”
褚文靖的手愈发放肆:“若非一会儿还要前往九王府观礼,今儿吃得你骨头茬子都不剩。”
沈明雅“咯咯”娇笑:“别扯坏了裙子,你那把门望风的小厮扒着门缝瞧着你我呢!”
......
藤椅不堪重负,“吱呦吱呦”地摇晃。
两人的笑声得意而又刺耳。
墙头之上的沈清歌气得身子发抖,眼前金星直冒。
她虽与褚文靖早有婚约,但一向恪守规矩,从不曾逾距半步。没想到,他竟早与自己妹妹勾搭成奸,并且为了悔婚,如此不择手段,不惜将自己嫁给一个活死人。
可笑自己不惜背负淫奔骂名,竟然孤注一掷,脱了凤冠霞帔,巴巴地翻墙来找他。
才知道一向姐妹情长的沈明雅竟然存了这种恶毒心思。
正气血翻涌,猛然听得府外鞭炮炸响,喜乐喧天。
是九王府迎亲的仪仗临门,催促新娘子上轿。
葡萄架下的野鸳鸯意犹未尽地慌忙散了。
沈清歌颤颤巍巍地往下溜,一脚踩空,直直地从墙头摔落下来。
后脑勺一阵剧痛,整个人几乎都昏死过去。一瞬间,有许多陌生而又奇怪的记忆,纷乱地涌进脑海里。
医学科研室...纳米医疗空间...取之不竭的医疗资源...
还有战火纷飞的战场。
来自于二十三世纪的医学博士沈清歌伴随着炸弹的轰然炸响,穿越时空,涅槃重生。
一时间头痛欲裂。
再次醒来,耳畔鞭炮声震耳欲聋。
沈清歌却发现,自己一身凤冠霞帔,正端坐迎亲花轿之中。
喜婆撩开轿帘,眉飞色舞地催促:“新娘子下轿了!”
眼前已经是九王府,当今九皇子战北宸的府邸。
战北宸母亲出身寒微,又红颜早逝,因此在朝堂之上并无权势背景。但他自幼在军营之中摸爬滚打,骁勇善战,屡立战功,方能年少封王。
可惜去年与漠北一战中,他遭受埋伏,重伤了元气,开春之后便昏迷不醒,已三月有余。
御医束手无策,皇帝便听信了钦天监的冲喜谗言,将自己赐婚战北宸。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既然事已至此,与其怨天尤人,倒是还不如就嫁入九王府,虐渣男,撕继妹,绝不让他们称心如意。
沈清歌暗下决心,在喜婆的搀扶之下,迈出轿门。
“新娘下轿,吉祥福到。王妃娘娘,今日一切事宜从简,婆子扶您直接进府前往洞房,便是礼成了。”
沈清歌抬脸,头上红盖巾一漾,只见王府府门紧闭,只开了一个仅容两人并行通过的角门。
她顿时脚下一顿,不悦地沉声道:“我好歹乃是圣上钦点的九王妃,凤袍加身,诰命在怀,你作为喜婆,应当懂得三书六礼,也知正门娶妻,侧门纳妾的道理。
更何况,不拜堂则名不正言不顺,你如此敷衍我,是不将我将军府放在眼里,还是蔑视圣意?”
周围看热闹的百姓一片附和之声。
“您这不是难为人么,九王爷重伤昏迷,总不能随便寻个阿猫阿狗的代替拜堂,成何体统......”
“阿猫阿狗自然不妥当,雄鸡总是有的吧?今日冲喜,可以雄鸡代替王爷亲迎引路,”
“公鸡?开什么玩笑?”
“素闻公鸡有五德,英勇无畏,仁德守信,又可以镇邪避妖。我愿与公鸡拜堂成亲,为王爷冲喜!”
沈清歌斩钉截铁,一身傲骨,身姿清冷高贵,如此荒诞的提议,竟令人不敢亵渎。
喜婆面上有些尴尬,往她跟前凑了凑,压低声音:“今儿这婚事可是当今大公主一手操办的,您若不依不饶,岂不是打了大公主的脸......”
大公主,也就是褚文靖的母亲,冤家路窄。
沈清歌倔强地仰起脸,寸步不让:“即便我是高嫁,一切仪制可以从简,礼法绝不可废!”
喜婆有点为难,不敢擅作主张,只得入内回禀。
一会儿的功夫,府门大开,喜婆果真抱着一只系着绸缎牵红,威风凛凛的大红公鸡出来,一脸的皮笑肉不笑。
“跟公鸡拜堂?开天辟地喔,婆子我还第一次听说这稀罕事儿。今儿开了眼了!”
喜帕外也是一片嘈杂议论之声,褒贬不一。
“自作聪明,真是笑话。”
“你才是鼠目寸光,今日忍得一时之耻,来日方能堂堂正正。否则,娶妻如纳妾,一辈子落人笑柄不说,九王爷万一有什么三长两短,她算是什么身份?”
......
嘈嘈杂杂,肆无忌惮。
沈清歌宠辱不惊,淡然一笑,将公鸡抱在怀里,果真在众人瞩目中,跨进九王府大门,一本正经地与公鸡拜了天地,送入洞房之中。
喜婆与伺候的下人全都静悄地退了出去。
红烛高烧,龙凤喜帐低垂。
一身大红色刺绣蟒袍,头戴冠玉的新郎官战北宸静静地躺在千工拔步床上。
他整个人并不像沈清歌所想的那般面黄肌瘦,恰恰相反,他身体呈现病态的浮肿,腹胀如鼓,就连搁在锦被外面的双手,都好像搁水里泡了一天一夜的馒头。
因此,战北宸的面色也不太好看,苍白如纸,近乎透明,五官也挤在一处。但是剑眉飞扬入鬓,双眸紧闭,眼梢微挑,鼻如悬胆,薄唇微抿,棱角分明,依稀可以辨认出,原本应当也是面容如玉,颜如舜华的美男子。
沈清歌掀开头上的龙凤盖巾,端详片刻,哀伤地轻叹一口气。
不用望闻问切,只看他如今气若游丝的模样,这病也必然棘手。
身后房门被人打开,有人鬼鬼祟祟地靠近。裹夹进来的凉风里,混杂着脂粉的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