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何心沈昊泽】我们终将学会一个人txt全集阅读

我们终将学会一个人

贺木兰子

字数:2.8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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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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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心 沈昊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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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我的第17任男友订婚了,也就是我的上一任前男友李轩。听完这个消息我有种电闪雷鸣、地面蹋陷、山洪暴发的恐惧感。不,确切的说是我绝望了。虽说我身上穿着的是他上个月给我买的LA PERLA内衣,但从身体毛孔里透出的羞辱感让我接近歇斯底里。

  我叫何心,目前长着一张榴莲似的岁月蹉跎的脸,和因为失眠熬出来的熊猫眼袋。其实就在前几天我还是个扮装淑女的萝莉美女,穿着粉红色的高跟鞋和森系斗逢小短裙和闺蜜小七大谈宫崎峻动漫电影的发展方向。可是我现在只能一个人孤伶伶地坐在房间里听单身情歌。单位请假三五天,手机24小时关机状态,不想说话,不想出门。除了外卖以外,冰箱里像个废旧垃圾场,里面放着过期的牛奶和半个烂菠萝。我吸着他还没有吸完的半包中南海,肺里像进了有毒的气体一般,躬着身体,咳嗽得眼泪直往外掉。我不知道是因为心里难受,可能是被烟给熏着了吧!

  桌子上还有半瓶没有喝完的黑朗姆酒,那是他在我重感冒的日子里特意去买的。他不知道从哪道听途说了一个偏方,说白开水兑少量黑朗姆酒可以治感冒。我猛得一口灌下黑朗姆,虽然我这营养不良的生命对酒精过敏,但我只是想单纯的把糟踏的很狼狈。这样,在他回来拿衬衫,拿他的内裤,抱回他养的加菲猫,还我家的钥匙时,至少可以看见奄奄一息的我,从而可以激发他对我最后一丝内疚和一丁点的同情心。但是他没有,他骨子里没有一丝的同情因子。至少在我自虐自残垂死的那几天里,他没来我家看过我一眼。

  作为没文化的城乡结合部大龄少女,兼扛着米兰时装展LV红白条纹手提袋的进城民工,我知道自己没有放纵的资本,也没有玩世的筹码,于是我总是倾尽全力去和每一个男人以结婚为目的的交往。虽然我的恋情史像上世纪老太太的裹脚布,但我依旧相信蓝色生死恋。如果小七不来我家给我甩下响亮的一记耳朵,我可能还在失恋的沼泽地里死去活来。没有谁能理解,对于一个28周岁的大龄少女来说,渴望和一个男人相恋结婚相守到老的信仰化为泡影是怎样的心情。我凌乱打结的头发有好几天没洗了,衣服的袖子用立白是洗不干净了,我把洗面奶当牙膏,半瓶他还没用完的嗽口水当饮料给喝了。

  小七赶来我家的时候,我还正对着马桶堕落。我的身体像被撕裂开来,两腿像装满了铅,肚子里像灌了高浓度的医用酒精,血淋的心脏像泡在福尔玛林里。身子靠在马桶上,脑袋耷拉下来悬在半空中,憔悴的像个纸片人。

  小七是我的闺中密友,她见证了我每一次惨烈的爱情,却依然对我不离不弃。她是一朵文艺界的奇葩,大学跟我混同一寝室,手机三部以上,写得一手好字,跳得一曲好舞,体重永远不超过三位数,外表年龄看上去总是浓郁的青春气息,不知向多少肤浅的男人伸出过罪恶的双手。

  但这厮是典型的社会败类,她是以为妥思陀耶夫思斯是只家禽,伊夫圣罗兰是种植物,列夫托尔斯泰是个国家,外表的假装萝莉,内心假装单纯的女流氓。小七常说,魔鬼的身材和靓丽的外表只是她掩饰罪恶的工具而已。

  “天,这几天你都干了些什么?”小七一进门,噗得就踩到屋子里的奶瓶,溅了一身牛奶。她一边擦试着她的DOLCE&GABBANA的豹纹上衣,一边嘴里嚷着我弄脏了她的新衣服,干洗费得我来付。

  我隐约听到了开门的声音,那一刻,那一秒,眼泪倾盆而出,我以为是李轩回来了。我甚至在想,当李轩看见我这副模样的时候,是否可以像当初我患重感冒那阵一样,悉心照顾我一整夜。在我烧得糊里糊涂的时候,哄我吃药,然后哄我入睡。

  有时候,明明知道结局不可能按自己理想轨道上前行,却还要抱着最后一根稻草的希望。又有时候,事实明显在自己的眼前,却不愿意去相信自己的眼睛。我是个有重度幻想症的急症病人,却被挂号排到第1001个。

  我听见脚步声朝我的方向走来,但我听见的竟是小七的声音,这种失落感一下子塞满了我的心脏。

  “你在干什么?”小七推开洗手间的门,看到我脸色惨白半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她惊声叫了出来。然后又急又恼的弯下身子扶我。

  小七的身型瘦弱,她咬着牙用尽力气扶我起来,我又嗅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或许是唯一可以勾起我美好记忆的东西,内心的失落感渐渐散去。这一刻,我突然笑了,虽然笑得好狼狈,但我知道,这世界上终于有一个人不会不管我的死活,这种感觉好温暖,就像加州风味的蜜制烤鸡翅一样。

  她把我扶到沙发上,靠着我一屁股坐了下来,大喘粗气。我明显感觉到整条沙发的重心全部往我们这边倾斜,还发出嘎吱的声音,让我有点怀疑这个牌子的沙发质量。

  “居然为了一个男人在家里要死要活,我现在打电话给他,看他还要不要你。”小七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我赶紧拉住她,声音哽咽几乎哀求:“我求你了,别打。”两行滚烫的热泪又滑了下来。

  “那你想让我怎么样?你看看你现在这副德性,要我是个男人,我惹不起你我躲得起。”一向跟我同一个鼻孔出气的她,居然从沙发上暴跳起来,歇斯底里的朝我怒吼。

  我敏感的神经一下子被刺得生疼,我捂着耳朵想要逃避她的撕喊。“别说了,别说了,你要不愿意管我,立刻从这里滚出去,我不想听你说,我不想听。”

  一记响亮的耳光清脆地打在我的脸上,我只听见耳朵嗡嗡作响,却感受不到一丁点的疼。

  我终于安静下来,凌乱的头发下窝藏着一张鼻涕眼睛一大把的发黄脸蛋。

  小七紧紧的撰着我的手,她的声音有些激动,但口气明显缓和下来了,“要是你觉得没男人真心爱你,那我来爱你,直到你出嫁那天。”

  我终于抬起头看她,看着她深蓝着的大眼睛里淌着的泪光,心里流过一丝感动。

  也许,没有所谓的情感负累可以活得很洒脱,可以孤独,可以一个人躲在坟墓里永垂不朽,可以摔房门砸手机睡大觉,可以周末翻本无聊的书一整天,可以小资一把,可以浪漫一把,一个人真的可以很好很好。

  是啊,我又重新回到单身快乐的队伍里,可为什么一点都快乐不起来。

  我总觉得爱情只有两种版本:要么爱,要么滚。于是我在爱琴海里爱得死去活来,爱得翻江倒海。什么广岛之恋,罗马假日,威尼斯恋人,这些不同款式不同型号的爱情都把我伤得内分泌失调。

  我很爱李轩,我跟他认识的方式简直就是当下最时尚前沿的方式——相亲。他泡姑娘的手段很多,从传统的街边搭讪到变成网络上隐形色狼,最后到相册空间包装得人模狗样,借着那辆德国进口的四轮车摆了几个POSE,上传了几张英俊潇洒的照片四处撒网。

  不过他的确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他很高大,女人需要仰视他。他有辆前刚从修理店拿回来的车,载我出去吃个饭兜个风不至于爆胎。他帅气,照出来的大头照片怎么看都像性工作者。他大学时画过人体,阅读过世界上最美的海岸线。他在医学院干过解剖,想研究爱因斯坦的大脑。为了让我可以拜倒在他李维斯的牛仔裤下,他开始专研GUESS的悠久历史。还有,他泡在酒吧里的样子,看起来像个高素质的良好市民,而不是猥琐色狼。

  我和李轩就这么在命运的安排下认识了,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就是算命先生嘴里说的命中注定。但是我还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的,因为月老从来不眷顾像我这种已经失恋了16次的大龄少女。

  他的皮肤有点白,我很担心他用多了美白护肤品。他的眼睛有点大,我很担心他用了液化。他的睫毛有点弯,不晓得是不是做了个拉长小手术。他的眼睛有点蓝,我知道他如果不是混血就一定是戴了美瞳。他的小脸很精致,我担心他是否整过容。他手上戴着卡地亚,质地看上去很有诱惑力。他的小西装有点酷,不晓得不是DIOR HOMME。我时不时打量着他,以最快的速度对他的外在形象进行检视并计算得分,发觉早已超出了我的目标值。我按住内心的狂喜,开始与他畅谈一些不痛不痒但是很深刻的话题。比如:你好。你饿吗?你吃饭了吗?你渴吗?要不要喝点什么?谢谢。再见。

  认识李李的第二天,我就陷入了爱情沼泽地无法自拔了。虽然我们只见过一面,我们的谈话内容还很原始,但我知道,我已经深深的被他吸引住了。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暧昧限界永无止境,但我知道我不是在玩暧昧,我这次是真的很认真。再说了,我早就过了与男人玩哥哥妹妹奸情游戏的年龄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随时可以被电话的骚动而夺去我全部的精力,我开始疯狂的在等待他的电话。我的心开始悸动,涌现出青春少女怀春时的羞涩与不安。

  但是过去了五天,这五天里,我时刻把手机带在身上,24小时开机,就连上洗手间也都带着,有好几次都差点将手机掉到马桶里。恋爱与失恋的感觉都一样,都叫人失魂落魄。

  有好几次我都忍住想打电话给他,怕自己太主动又会把男生吓跑。于是我给自己编了一卡车的借口。他可能在忙着下一季度的财务报表,现在打过去他一定焦头烂额。或者他正在和一个重要客户在谈判,我现在打过去肯定会影响他的合同签暑。更或者他和一个特别优秀的女孩正在约会,而我会被划入货比三家的待定区。

  晚上小七约我去喝茶,我告诉她我爱上了一个只和我聊了五分钟的相亲对象。

  小七:“什么,你疯了吗?你了解他吗?你知道他们家养的狗是什么品种吗?知道他上一任同居对象的性别吗?知道他内裤的牌子是CK还是armani ?知道他上班的交通工具是阿斯顿马丁还是飞鸽牌电动车?知道他饭前有洗手的习惯吗?知道他爸妈是中央领导班子还是开五金店杂货铺的?

  我:“我不需要知道这些。我是疯了,我都快为他都快发疯了,我现在就想约他出来,然后在弹着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的咖啡厅里与他交流将爱情进行到底,而不是陪你喝壶龙井,却被你像拿了柄机关枪似的把我枪毙五分钟。”

  小七:“那他准备好了五克拉钻戒吗?”

  我:“你觉得我会这么肤浅吗?我要的只是能和他安静的享受5个小时的浪漫时光。”

  小七故意把茶水喝得很急,然后发出肺核结晚期病人似的声音。“我敢打赌,你都准备上杆子跟他生死相许,而他只是来帮你修理家具。”

  “走着瞧,我一定让他拜倒在我的高跟鞋下。”

  我觉得在爱情的案发现场里,我不是福尔摩斯,但我绝对是一个合格的犯罪份子,因为我把名片递给了他。

  三天后,我正在焦头烂额的赶一堆案子。却突然接到了李轩的电话。他约我明晚在茶馆里喝茶,他一定知道我对酒精会过敏。他还约我晚上七点钟不见不散,他一定打听到我明天需要加会班。他还说到时候他会来我们单位接我,他一定把我的单位的地址看了几百遍。

  挂掉阿轩的电话,我脸上的笑容有点多,觉得老板今天的造型很别致,垃圾箱的结构很自然美,刚冲好的苦丁茶有点甜,客户骂人的腔调有磁性,案子再修改十次我也很乐意。

目录 (共1章) 更新于:2022-11-0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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