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辎重营(一)
张知秋枕着自己的双手躺在一条沟垄上,看着天上的云朵儿风驰电掣地变换着白云苍狗的把戏,感觉却是如梦似幻。
此刻时值晚秋,张知秋所躺的地方应该是一块正值休耕的闲地,各种不知名的杂草高过人膝,此刻却是被他就地按倒,做了自己的垫背草床。
虽然还是正值正午,但却已然是一派天高云淡、草木萧瑟的初冬景象,淡淡地阳光在呼啸的秋风中,也早已是被将仅存的些许暖意捋掠殆尽。
张知秋上身穿着一件带领的长袖T恤衫,下身是一件样式普通的休闲裤,颜色则统一是一种深沉地土黄色,俨然还是一身套装。
不过,倘若走近了看时却可发现,张知秋地这身貌似寻常的“套装”,其质地却是极其地特殊,就是称之为“特立独行”也远不足以形容那份莫明的怪异。
这一身衣服,所用的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材质,一般而言,人们会称之为“麻布”,更准确一些,应该叫做“麻袋布”,因为它通常也只会被用来制作麻袋。
张知秋的这一身服饰,在现代的某个小城中会被认为是“神经病”,如果是身处某个大都市,则可能会被视之为“行为艺术”。
但是在眼下的这个地方,张知秋却是被华丽丽地无视了,虽然对他的衣饰样式感到有些特别,但却没有什么人感到有什么奇怪。
在这个地方,所有知道张知秋此人的也都还知道,他的这身衣服本来就是用两条麻袋所改制的,而且也只能是做的这么地别扭。
以当代的服饰标准,即便是两条麻袋的面料,那也是远远不够做一身得体地服饰的,张知秋能够做到眼下的这个样子,就也已然是让所有人都对他刮目相看了。
眼下张知秋所处的这个地方,已经是山西省忻州的边界处,过了前边的小树林子,再往北就算是大同府的地界了。
此刻的时间,是大明崇祯三年十月初四,按张知秋所熟悉的公元纪年计,是一六三零年十月九日,星期六。
这是张知秋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三天。
当然,张知秋坚信,自己在这大明只会是一个过客,终有一天,自己还是要回到那个生养自己地现代去与父母团聚的,而且这个时间也绝不会太过于久远……
…………………………偶是纯洁滴分割线……………………………………………………
都说是“秋高气爽”,其实这种感觉是要在广阔地原野中,才能得到最完美地体会的。
当然,如果你是饿着肚子、并且还衣着单薄到浑身冰冷的时候,那就看什么都是那么地讨厌了。
“知秋,咱这么做行不?”老孙头第十七次地碎碎念叨咕着,手上却是一直有条不紊不停地忙乎着,一辆满载的两轮大马车被他拆的七零八落,但竟然还没有散架。
这老家伙是整个辎重营里最好地木匠,甚至铁匠的细小活计也能多少对付一些,就是嘴实在是太碎,等闲人都难以忍受。
据说老头子以前是一个非常惜字如金的人,他是在突然于一夜间变得这么能言善道起来的。
“安啦、安啦,您老只要听我的,绝对不会有任何地问题的!”
回话地是一个身高体壮、但却奇怪地不显强悍地家伙,那足有一米八零加地身材,在这大多只有一米七不到地人群中,当真是有如鹤立鸡群一般。
不过,现在这只鹤是倒着的,用老孙头的准亲家、铁匠张老头地话说,这就叫“挺尸”,但这却一直是这个自称“张知秋”地少年人最喜爱地休憩方式,只要有可能,他就一定是在地上“挺尸”。
用张知秋自己地话说,那就是“能躺着就不坐着,能坐着就不站着”!
不管别人怎么看,老孙头倒是觉得这些话很有些道理,认为这确实是这个败家子所说地关于那个什么“效率”地最好注解。
关于这个“效率”的问题,张知秋已然先后在不同的场合提起过三次,但在直到听过如上地“宣言”之后,老孙头才觉得自己隐约好像是悟得了些什么。
估计,这要是让少年知道自己所言的“效率”是被如此领悟的话,却也不知是会作何感想。
当然,辎重营里的其他人可不这么看。
在辎重营里的其他人看来,老孙头这纯粹就是想儿子想疯了,随便捡个傻子就想让人给他做儿子,好延续他老孙家地香火。
可惜的是,这个傻大个果然是看起来有些憨傻,本来开始是说自己也不记得叫什么了的,但在第一眼看到张老头之后,却偏偏是立即一口咬死了自己姓张,这可把和张老头一起从河边将这个“傻子”拾回来的老孙头,给憋屈地由此更加地有些疯疯癫癫地魔障了。
老孙头原本也不是这样的,他祖传三代都是整个忻州城里最为闻名地木匠,早些年甚至省府太原都有人慕名来找他定做家什的。
但是,当半年前老孙头最后地那个三儿子也传来了死在大同地噩耗之后,老孙头就从忻州城里一个干净、体面、受人尊敬地“孙师傅”,极其迅速地沦为了如今辎重营里这个邋里邋遢、有些半疯半颠地“老孙头”了。
在辎重营里,象老孙头这样的人不是一个两个,大家也早已经习惯了,而且一个原本高高在上地“上等人”,忽然间就变得比自己还不如地感觉,实在是让许多老老少少地人们都隐约地为之兴奋不已。
事实上,虽然老孙头做的是木匠的活计,但却实实在在是一个有房、有地、有产业地殷实民户,和那些穷的与叫花子相仿地匠户们是有天地之差的。
忻州毗邻大同军镇,对于那些和乞丐相仿的军户们是怎样地一副德行心知肚明,而那些在军户中更为垫底的匠户,更是连忻州城中的一些资深乞丐都可以看不起的。
至于张知秋这个傻大个子,是被老孙头和张老头几个人从河边捡回来的,因为成天地脸上都挂着一副笑容、且说话“不着调”,直接就被除老孙头之外地众人视之为弱智。
许多人都是亲眼所见,当本队的统领、小旗张小满大人喝问这个当时就是那么赤身裸体地躺在河边草坡上地傻大个“从何而来”之时,这厮地回答竟然说“一觉睡醒时就是躺在这里了”,当即便让张小满大人一脚踹了他两个滚儿的。
当然,如果说只是因为时常“傻笑”就被称作傻子还可能有些冤枉的话,他的其他一些行为,却是足以佐证和支持大家地这个观点了。
据说当时傻大个在被张小满大人踹翻了两滚之后,竟然还是在不气、不恼、不害怕地嘻嘻傻笑,搞的张大人也是一时地没有了脾气。
据很久之后张小满某次喝醉酒后透露,他当时虽然确实是踹了张知秋一脚,但用的却是巧劲,而且是“踹”而不是踢,根本就不可能伤到张知秋分毫。
在别人的追问下,大醉的张小满得意地指出,他之所以没有敢下狠手,是因为感觉到张知秋的身份不凡,所以着意地脚下留情。
在众人的起哄中,张小满嗤笑着指出,张知秋全身白嫩犹若处子,而且十指光润、指甲俱全,这正是一个典型的富贵之人所具备的特征。
张小满此话一出,众人皆服,由此也推翻了他在人们心目中“粗鲁不文,少谋寡断”的印象,倒是酒醒后的张小满自此以后极少在人前饮酒。
这是后话,略过不提。
只说张知秋,这个家伙当时在光着屁股爬起身后,坦坦荡荡地迎风而立,却是根本就不理会近在咫尺地张小满大人,而是看着四周地众人和远处地营地上空飘扬地日月旗帜在张着嘴发呆。
“这里是——大明?!”
众人眼中的傻大个,在左顾右盼地看了半天后,却是一脸惊喜交集模样地似问似答,脸上的神情也是似笑非笑,表情怪异地可以直接吓哭张秀才家的三丫头了。
辎重营虽然是临时地驻营造饭,但一应营寨、甲杖、旗帜的规制却是俱全的,但凡是个长眼睛的,自然能够看出这是大明的军旅。
“两眼散瞳,聚而无焦,可见斯人已是魂魄不全!”——这是张秀才当场便对张知秋这种情形地犀利点评。
当然,张秀才并非是真正地“秀才”,如果是的话,他也不会以三十七岁地高龄还被拉来出徭役了。
从古至今,读书的相公都是不用出徭役的。
可惜的是,虽然是苦读诗书三十余载,但时至今日,张秀才也还不过仍旧是个“童生”,而张家却早已经是由昔日忻州城里数得着的大户人家,沦落为今日地寒门小户了。
当时,南关地泼皮吴二楞闻言便是极为解渴地狠唾一口:眼前地这个高高大大地家伙,让他感觉到自己在这个队伍中的“地位”受到了迫在眉睫地威胁。
“你是什么人?报上名来!”身高只有一米六五地吴二楞,极其熟练地双脚微微地分开,摆出了一个隐约地半马步,双拳紧握地大声喝骂:“我看你像是鞑子的探子!”
吴二楞地这个姿势可绝对不是徒有其表地无的放矢,经过他这么多年地街头鏖战实践证明,这绝对是一个“进可攻、退可守”地最佳姿态。
“我是什么人,我是什么人……”
出乎吴二楞和所有人的预料,听了吴二楞地如此严重地指控,傻大个却是一个人目光迷茫地喃喃自语起来,根本就没有应对吴二楞地挑衅。
要知道,在这边关重地,如果被官府认定为是鞑子的探子,那是要与鞑子同罪论处的,可判斩立决!
所谓地“鞑子”,是边民们对于草原部族地统一贬称,在大同镇则具体还分为“蒙古鞑子”和“蛮族鞑子”,分别是指北元所属各族和近些年才新近崛起的关外蛮族。
事实上,“蛮族”这个称呼不仅是汉人如此叫,就是除蛮族之外的其他草原部族,也一样是如此蔑称的,只是后世才被瞒天过海、改头换面地写作了“满族”。
不过,即便是见到张知秋这么呆呆地犯傻,吴二楞也终究是没有敢于就此扑上前去与之厮打——这要是对上常人,这第一句话不对付之后,紧接着吴二楞就是要拳脚相向的了!
当然,这也是大家混在街面上自古传下来的规矩——只要前三句话不合,那就是要即刻拔拳相向地,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自家地威风煞气来;否则的话,磨磨唧唧地只说不练,和那些市井小民又有什么区别!
虽然不知道什么是“一山不容二虎”,但这么些年来始终稳稳地吃定忻州城南关两条胡同的吴二楞,早年间用自己左手一根小指地惨重代价知道,对于那些个对自己有威胁的人,绝对是要在一开始就死下黑手的,绝对不能心存侥幸地心慈手软,否则倒霉地就肯定会是自己!
越早越好,越狠越好!
当然,纵横南关多年地吴二楞,这时也是不会蠢到和这个大块头去死拼拳脚的,他已经注意到三步外那从蒿草下地那块拳头大小地石头,这是必须在第一时间就要先抢到手的!
最重要的,吴二楞在十步之外已经预先藏下来一根枣木哨棒,只要拳脚上不能力敌,无二楞就会立即毫不犹豫地启用自己的这件秘密武器的!
根据吴二楞丰富的实战经验,那根枣木哨棒被他藏在了下风头处,因为在一般地双人对决中,强势者总是会有意无意地抢占在上风头处的,这是人的战斗本能。
最起码的,上风头不会被风沙吹迷了眼睛——只这一点就足够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