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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谁不是从泥潭里摸爬滚打出来的

  唐诺兰不爱我,甚至有无数次想要掐死我,从我记事开始,我身上就有无数的伤疤,烟头烫伤的,刀片划伤的,针头刺伤的,有些是用牙咬伤的。

这些伤疤像是成长的痕迹,一点一点的伴随着我。

很多年后,这些伤疤都一直刻在我心里,怎么抹都抹不去。

她喜欢在我身上留疤的习惯是在我十八岁那年,她将烟头烫在我胸口上时,我打碎红酒瓶,用碎玻璃将她手腕上的手筋挑断了。

那些被常年积压的怨恨,像一股冲破山顶的熔浆,凶狠残忍。

所以,唐诺兰现在怕我……

严景深要出差,我昨夜便知这事,但和我无关。

原本美好的一天,被唐诺兰过来一闹,我反而有些烦躁,草草收拾了一下去了学校。

哦,忘记交代了,我叫唐莎莎,二十岁,大二,就读于费城师范学院。

我和严景深结婚,是为了给两个想要名正言顺偷情的人打掩护。

这是一场交易,他们得到肆无忌惮,而我得到的是不用任何麻烦的学我喜欢的东西,做我喜欢的事。

人生如此。

各取所需。

早课结束,我没等到严景深给我安排的司机,倒是等到了……严景函。

严家十几年经商,家底丰厚,世人都知严家是豪门大户,多少名门少女削尖了脑袋想要往里钻。

可不知,严家两位少爷都是情痴,哥哥爱上风尘女子半老徐娘,弟弟爱上那半老徐娘的女儿。

听说过兄弟爱上姐妹,却极少听说兄弟爱上母女。

婚宴一别,已是一年之后,再见严景函,我不知道是悲还是喜。

黑色宝马,车身线条温和内敛,和他倒是有几分相似,车子停在学校门口。

他站在车边,低头玩弄着手中的手机,看样子像是无意经过,只是短暂停留,片刻便会离开。

男子俊朗出众,身形修长引目,短短片刻,已有不少少女投去爱慕的眼神了。

身边有人经过,小声议论,“宝马男,可以啊,一看就是极品中的极品。”

有人接话,“人长得不错,但三百万的宝马,不算有钱。”

有人反驳,“你懂什么,人家是低调,看看他那一身衣着,就是手腕上的那块表,都是极品,价值千万。”

身边有人吃惊,我不由想笑,钱确实是个好东西。

兜里的手机响起,电话号码是严景函打来的,接电话时,我不由抬眸看向站在车边的他。

正巧他也看见了我,接起电话,我开口,滋味复杂,“喂!”

“看到我了?”清雅磁性的声调,一如既往的好听。

“嗯!”这么显目,就算不想看到,也难。

“过来!”

我:“……”

电话挂断,他抬眸眯着眼睛看着我走近,我不语,他也未曾开口说话。

上了车,将背包放在后座,他坐到驾驶位上,看了我一眼,目光柔和了不少,“想吃什么?”

我答非所问,“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启动了车子,他看向我,“想吃什么?”

我没回答他,倒是开口道,“你不应该来找我。”

严景深若是知道,怕是又回引来不少麻烦。

第四章 谁不是从泥潭里摸爬滚打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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