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包吃住
夜君博温和地笑:“我和你大哥是同年,都是二十九岁,未婚,亦没有女朋友。”
慕晴哦了一声,“你爸妈不催你结婚?你都二十九了,怎么还没有女朋友?”
“我跟我爸妈说过三十岁才会考虑结婚,至于没有女朋友。”他看慕晴的眼神深了深,温沉地答道:“可能是还没有遇到想娶的吧。”
慕晴又哦了一声,她盯着夜君博看了半晌,又犹豫了几分钟,最后像下定了决心似的,试探地问着夜君博:“君博哥,我,我能不能租你假装我的男朋友?”
见夜君博错愕的样子,慕晴赶紧说:“放心,报酬不会低的,我也不会干涉你的私生活,我们可以签份协议,等你满三十岁了,咱们就解除契约,以后互不相干。”
夜君博沉默了两分钟,目光灼灼地锁着她俏丽的面容,低沉地问她:“你确定要租我当你的男朋友?”
慕晴点点头,像夜君博这样的男人,肯定能堵住母亲的嘴,也比那些介绍人介绍的所谓优质男好上几倍。
“阿姨要是认可了我,催着咱们结婚怎么办?”
慕晴笑道:“只要我有了男朋友,我妈短时间内就不会再催的了。”
别看母上大人总是催婚,一旦她真的有男朋友,母上大人肯定要考察一段时间,免得她又遇上渣男。
夜君博端起摆在他面前的那杯温开水喝了两口,放下杯子后,他修长的手指轻敲着桌面,想了想后,他说:“还不如咱们一步到位。”
慕晴眨眨眼,一步到位?
她试探地问:“君博哥的意思是咱们假结婚?可是没有结婚证,我妈也不会相信的。”
夜君博很爽快:“我可以和你去民政局领结婚证。”
“领了结婚证,就不是假结婚。”
慕晴可不傻,只要去民政局办理了手续,就是合法夫妻,可不是假婚姻。
夜君博笑了笑,“你不是说要租我吗?咱们签份协议便是。”
慕晴想了想,又看看夜君博,认识十一年的男人,就算变成真正的夫妻,她应该也不会吃亏。
“那,咱们就签份协议,契约结婚。”
夜君博眸子闪烁,“好,协议是你草拟还是我来?”
慕晴立即说道:“我写,写好了协议给你过过眼,觉得没问题,咱们就签字,契约结婚堵住我妈的嘴,还我清静。”
夜君博笑:“那你现在就写吧,写好了我看看,没问题的话,我们下午就去民政局办手续,正好我下午有空。”
慕晴:……她怎么觉得君博哥比她还急了?
肯定是她的错觉,君博哥不过是帮她一把。
“好,我去写,一会儿用打印机打印两份协议出来。君博哥,你在这里吃些点心等等我。”
慕晴一边说着一边站起来。
夜君博微笑地点头,用眼神示意她自便。
慕晴站起来才想起自己身在何处,她紧张地四处张望,周围的客人要么在品尝着咖啡,要么和友人聊天,并没有再关注她。
这样看来她和夜君博的谈话内容应该没有被别人听了去。
慕晴松口气,赶紧去起草结婚协议。
等慕晴走开后,夜君博掏出手机打电话,等对方接听后,他低沉地吩咐:“唐秘书,下午三点的会议推到下周一上午九点。”
唐秘书有点意外,下午的会议挺重要的,不过她也不多问,恭敬地应着:“好的,夜总。”
夜君博挂了电话。
半个小时后,慕晴拿着两张纸过来,她把其中一张纸递给夜君博,人跟着坐下来,小声地对夜君博说:“君博哥,你看看我写的协议。”
夜君博接过纸张,再把那份协议放在桌面上,认认真真地看着协议的内容。
慕晴写了四个条件:
第一:夜君博出租给慕晴当男朋友(或者丈夫),每个月的报酬是五千元,包吃住,包四季衣裳各两套。
第二:协议期间,如果一方遇到了真爱,可以提前解除合约,无须赔偿。
第三:协议期间,双方在私生活上互不干涉。
第四:双方在协议期间如无遇到真爱,合约期限为一年。
慕晴不好意思地说:“君博哥,我的咖啡店是去年开的,去年还亏本,今年虽说不亏了,但也未盈利,我给你的报酬只能那么多,不过我可以包你吃住。”
夜君博无所谓地道:“没事,我有工作。”
他又问慕晴:“我能不能改改这份协议?”